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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畜禽饲养业污染物排放规范-广东省农业乡村厅

时间: 2024-01-08 04:51:42 |   作者: 行业新闻

  为保证《国家环境保护十五方案》确认的到2005年规划化畜禽饲养污染得到根本操控的方针,鼓舞生态饲养,减缓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布了《畜禽饲养业污染物排放规范》。该规范适用于集约化、规划化的畜禽饲养场和饲养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 该规范在制定过程中遵从了不损坏受纳环境的原有运用功用;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日子;鼓舞生态饲养,削减结尾污染物处理量等准则。 依据查询,全国中小型饲养场的饲养数量占饲养总量的70%以上,其所形成的污染是全国饲养业污染的首要部分。考虑当时我国畜禽饲养业污染管理的技能可行性和经济条件,规范将适用的集约化畜禽饲养场的存栏数规划分为Ⅰ、Ⅱ两级,Ⅰ级合适运用的范围内的饲养量占饲养总量的40%左右,Ⅱ级适用规划范围内的饲养量占饲养总量的70%左右。国家环保总局对不同规划内的饲养业的施行规范时刻作了不同规则。一切Ⅰ级规划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饲养场和饲养区,以及Ⅱ级规划范围内且地处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城市、要点流域和污染严峻河网区域的集约化畜禽饲养场和饲养区,自2003年1月1日开端履行本规范。其他当地Ⅱ级规划范围内的集约化饲养场和饲养区施行规范的详细时刻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任部分确认,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