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锅炉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时间: 2023-11-02 10:35:39 |   作者: 养殖锅炉

  匿名举报桂林市3处非法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私自收处理的窝点,这些窝点没有正真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私自从事处置工作,无证排放,存在严重的环境卫生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这三处地点为:1.桂林市佳乐工业用油加工厂,位置:七星区朝阳路西南中心校西300米(朝阳路南);2.桂林市日新工业化工用油化工厂,位置:象山区二塘镇潭南附近;3.金鸡岭周边村民处理场所。

  1.桂林市佳乐工业用油加工厂,位于七星区朝阳乡西南村,占地约500平方米,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该厂主要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分离,提纯为工业用油。企业有蒸汽发生器一台,油水混合物加热分离出的少量废水经沉淀池,排入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果园浇灌。

  2.经走访排查,金鸡岭周边暂未发现有餐厨废弃物用于制作工业用油的场所。目前,在金鸡岭周边发现2家养猪户,未发现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制作工业用油的情况,但猪场卫生环境较差。

  1.桂林市日新工业化工用油化工厂位于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阳家村委潭南村,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营业范围为废弃油脂回收及加工。安装电力蒸汽锅炉一台;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有一座容积为8 m³的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内约一亩地的果园浇灌。

  2.企业收集餐厨废物加工后产品为餐厨废油,销售至镇江润泰循环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用来生产生物柴油。

  3.企业东面为村民菜地,南面和西面为建材仓库,北面是一条村道。在周边调查未发现违法排污遗留痕迹,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涉环境违法行为。

  1.七星区农业农村局、朝阳乡人民政府督促挂子山跃军建材有限公司旁蒋某某养猪户将旁边的环境进行清理,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

  2.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七星区城管局对举报件所述点位接着来进行排查,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3.象山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和属地二塘乡政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该企业在正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出现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

  投诉人反映兴安县桂林旸谷矿场有限公司在高尚镇乐群大队含口村非法占用生态林开采石头,非法占用农田农地建厂房及运输道路,导致2亩高标准农田无法耕种,周边村民(上千人)的灌溉用水严重受影响,附近村民的房屋因炸山导致开裂,请求督察组彻查此事,还老百姓美好家园。

  兴安县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建筑设计企业为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该采石场2018年10月获得采矿权,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目前建设了厂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至今未投入生产。

  1.该项目为全市绿色标准化示范采石场,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符合采矿生产规格要求;该项目到目前为止尚未投产,因此没有产生水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方面的影响。

  2.该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合法审批,与村屯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规范,且石场并未投产。

  3.该公司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项目使用林地许可手续,2020年9月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批准,同意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的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项目经常使用林地面积22.5070公顷,该公司在已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展矿山开采。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该公司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行为。

  4.企业落户高尚镇后因种种原因至今未投产,厂房在该矿区发证范围内。企业使用村庄的内部道路运输,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在无道路进入矿山的情况下,2021年该公司与村民为保障货运安全和村民生产生活而扩建道路,由公司出资,与周边群众共建生产生活道路,但该道路涉及破坏农用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3月9日对该公司破坏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7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书,当事人2023年7月21日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目前,该案正在行政复议阶段。

  5.该水源距采石场直线米,水源从岩洞口出来后,水流正常,出水口现状完好,无水资源破坏现象。

  6.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为修建矿区道路,按程序分两次向县公安机关申请批准购置乳化炸药144公斤和480公斤,分别于2023年10月12日、14日采用300米警戒范围露天浅孔爆破作业,对旁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1.由兴安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对破坏农用地的问题查处到位;各相关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由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其配套建设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投诉人反映临桂区两江镇忠宝采石场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在远底山开采石灰石,造成山脚下的农田遭受巨石的毁坏无法耕种、农田给水和排水渠被堵塞、房屋震裂,极度影响人身安全、生活作息、生态环境。村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都得不到有效解决,向督查组提出三点诉求:1.要求桂林市、区国土自然资源局撤消远底山为矿区的规划,阻止采石场进一步破坏山体、水源、农田。2.要求采石采赔偿相关损失,排除安全风险隐患。3.要求采石场对已破坏山体进行植被修复。

  桂林市临桂区茂源泰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依法获得临桂区茶洞镇忠宝采石场采矿权,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该矿山手续齐全,属于合法有效开采矿山。

  1.忠宝采石场开采石灰石的矿山旁边是金山底村的农田,种植水稻等作物,水稻已收割。采石场开采过程偶尔会有石头掉落到农田和水沟,采石场把农田和水沟里的落石清除后不影响农田的种植和灌溉,矿山企业已将碎石清理,目前灌溉渠道输水正常。

  2.爆破公司依据采石场的开采规模和实施工程的方案设计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开展爆破,该矿区东南侧约250米为金山底村,村民35户;东面约270米处为看守果园工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13.6.2条款中深孔台阶爆破最小安全允许距离大于200米的要求。

  3.该矿山噪声白天主要是爆破、开采区炮机作业和车间破碎加工产生的声音,爆破时间基本定在中午12点左右,一天内只爆破1次,爆破持续时长在10秒之内,爆破用药量在设计范围内,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茂源泰建材公司在矿区运输道路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防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项目采矿区、堆料场应当设置水炮喷雾装置,抑制凿岩粉尘、装卸粉尘和堆场扬尘的生产,矿山破碎筛分工序应当在钢结构厂棚内进行,并在破碎机、筛分机旁安装布袋除尘器,同时须确保矿区场界处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4.经调查核实,桂林市临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已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批准桂林市临桂区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的函》批准实施,临桂区两江镇忠宝采石场的矿区范围在临桂区矿规规划区块内,符合审批条件。

  5.2023年3月以来该村部分村民多次到临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来信来访,区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多次实地勘察,根据提出的问题逐项给予书面答复,7月28日召集两江镇政府、临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金山底村代表在临桂区两江镇政府召开忠宝采石场有关问题协调会,会上根据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当面给予答复,为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已要求矿山企业于2023年8月7日停产整改,目前该矿山仍然处于停产状态,协调工作还在接着来进行中。

  6.根据忠宝采石场开发利用方案,采取至上而下的方式对整座山体进行开采,开采完毕后进行生态修复。

  1.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矿山的监督管理力度,敦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规范开采;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加大对该矿山爆破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爆破安全规程》;临桂区应急局做好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2.临桂生态环境局督促矿山继续加入环保投入,增加洒水降尘设备,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矿山作业区、路面保洁措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3.为解决村民的诉求,临桂区人民政府已成立临桂区茶洞镇忠宝采石场协调工作组,专项协调解决矿山生产与村民的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临桂区两江镇山湾村村民来信投诉:其未在山湾村集体与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签字,其本人持反对意见,桂安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引起房屋震动,粉尘满天飞,农田无法种植,附有U盘,有图片及视频录像,希望桂安公司与未签合同的村民协调解决。

  1.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5月17日,主要是做石料加工、销售。公司下属的临桂区五通镇虾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新建矿山,2020年3月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临桂区五通镇虾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11日通过市级绿色矿山考核,属于合法矿山开采。矿山配备了大型除尘设施7台、厂房和道路喷淋系统约800m、雾炮机4台、洒水车2台、清扫车1台、洗车槽1座,凿岩机(带自吸式布袋式除尘器)2台。

  2.经核实,该公司与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罗城村民委员会山湾村集体签订了《生活、生产扶持补偿协议书》,山湾村村民代表及95%以上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有个别村民未签字,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经费。

  2.该公司正在开采的是Ⅱ号矿体,矿区范围距离山湾村最小距离分别为214.64米、228.97米,距离村边道路256.41米,该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13.6.2条款中深孔台阶爆破最小安全允许距离大于200米的要求,该企业矿区范围距离山湾村最小距离为214.64米。

  3.矿山周边、进出道路树木草丛和农作物上附着有轻微粉尘,粉尘对农作物影响不大,农作物可以正常生长、开花、结果,但粉尘对产品的卖相会有影响。

  1.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两江镇政府和五通镇政府协调桂安矿业公司及时与未签字村民做沟通,尽快完成协议的签订工作。

  2.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广西桂林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桂安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增加洒水降尘设备,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矿山作业区、路面保洁措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减少噪声和粉尘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3.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矿山的监管力度,敦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规范开采;临桂区应急局做好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4.临桂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对矿山周边受影响农田种植技术指导,建议农户加强农作物的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来信反映荔城镇荔塔路尖嘴岭路段两家水泥店环境污染严重,刮风天气到处是水泥、河沙粉尘,居民不敢开门及开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1.举报件反映问题所在荔城镇荔塔路尖嘴岭路段共有两家砂石、水泥建筑材料销售店,分别为荔浦市慧姐建材经营部、荔浦利成建筑材料店。

  2.荔浦市慧姐建材经营部在体育路一巷一号对面建有一约40㎡的厂棚,用于堆放售卖袋装水泥,同时在厂棚隔壁约300㎡的空地堆放碎石、河沙或机制砂用于售卖。荔浦利成建筑材料店在其两个约50㎡的铺面内堆放售卖袋装水泥,同时在其铺面后租用约250㎡空地堆放碎石、河沙或机制砂用于售卖。

  3.现场检查时,两家建材经营店均未对用于售卖的碎石、河沙或机制砂、袋装水泥采取遮挡、覆盖、洒水等抑制扬尘的措施,在装卸过程中确有扬尘产生。经查,有关部门近两年来未接到有关上述两家建材经营店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

  1.荔浦市人民政府现场要求两家建材经营店负责人立马停止营业、进货,并对现场的碎石、河沙或机制砂、袋装水泥采取遮挡、覆盖、洒水等抑制扬尘的措施,限期将所有碎石、河沙或机制砂、袋装水泥清离现场,不得再在建城区范围内从事水泥、砂石等产生扬尘的堆放和售卖作业。10月22日,荔浦市慧姐建材经营部立行立改,已将所在场地的碎石、河沙或机制砂、水泥全部清除至建城区外,并承诺不继续在原有场地继续从事碎石、河沙或机制砂、水泥等在堆放、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相关业务。荔浦利成建筑材料店正在将所在场地的砂石、水泥清除至建城区外,暂未完成清理的碎石、河沙或机制砂、水泥也已经采取使用防尘网、篷布等进行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2.荔浦市人民政府督促还没有完成清场的荔浦利成建筑材料店,在2023年11月10日前搬离清场,并在此过程中做好抑制扬尘的相关措施。定期对两家建材经营店所在场所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3.荔浦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走访附近居民群众,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并了解居民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整改工作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

  来信反映2022年初象山区城管局局长同意大村村民把瓦窑路15号小区门口两侧的花草铲掉、铺设水泥地、搭建棚子出租搞餐饮、烧烤,并私自将烧烤店的排污沟接到公路排水管里面,造成小区出现下雨内涝现象。烧烤店油烟长空,附近村民不敢开窗,凌晨4点还有人猜拳,吵得无法睡觉。

  1.举报件反映的象山区平山大村瓦窑路15号小区位于象山区平山街道瓦窑路与环城南二路交汇处沿瓦窑路向奇峰路方向约150米处右侧。小区门口左、右两侧为平山街道临时疏导点,村民及商户在此售卖蔬菜、水果,有自助烧烤店1家(星仔自助烧烤)。小区门口马路对面,道路左侧约200米距离内有牧羊村烧烤、新疆玉石烧烤等7家烧烤店集中在该区域。

  2.经现场调查,瓦窑路15号小区门口左、右两侧为平山街道农村集体土地,2020年前原路面坑洼不平,影响市容市貌,2020年创城期间,平山街道平山村委对该处路面进行了修补。本着为民服务、疏堵结合的原则,象山区平山街道平山村委大村经济合作社在此设置了临时疏导点并进行管理。

  3.2023年9月29日,结合造船厂片区雨污混排问题整治工程,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对瓦窑路15号(排口2)雨污混接问题采取开挖路面和托管改造的方式将该处污水引至环城南二路市场污水管网,该处工程已于10月16日完工。10月20日核查,烧烤店的废水排入污水管网,没再次出现将烧烤店的排污沟私自接到公路排水管里面去的问题。

  4.小区门口马路对面路段,道路左侧约200米距离门店均为一层平房结构,店后方300米距离范围内均为闲置厂房,无居民居住,该片区店面距离瓦窑路15号小区等最近居民居住点距离超过40米。目前,该片区入驻有牧羊村烧烤、新疆玉石烧烤等7家烧烤店,经调查,该片区所有烧烤店面均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该片区经营时段为每日下午18时至次日凌晨2时左右,存在喝酒猜码情况,日常检查中,有时会出现商户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不到位,外排油烟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均要求其立行立改。

  1.平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市管理局配合,逐步加强瓦窑路15号小区门口两侧的临时疏导点和该路段占道经营的管控。

  2.象山区住建局牵头,平山街道办配合,对小区雨天内涝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并对有一定的问题开展整改。

  3.象山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城管局、平山街道办配合,对该片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维和油烟排放情况做跟踪管控。

  4.平山派出所牵头,对该片区夜市经济夜间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持续整治和管控。

  希宇漓江湾小区业主来信反映,灵川县漓江上游甘棠江边桂林大发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气味扰民,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

  1.举报中反映的大发养猪厂实际为桂林大发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甘棠村委苏家村野冲岭,距离灵川县灵川镇希宇漓江湾小区约500米,办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殖项目于2002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04年3月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生产用地约87亩,建有饲料生产车间1栋,孵化车间1栋,鸡舍38座,其中34座种鸡鸡舍,4座蛋鸡鸡舍,设计存栏量约为50万只,目前存栏量约19万只。

  2.该养殖项目每个鸡舍配有通风设备,交换鸡舍内外空气,场内建有5套喷淋除臭设施,在每栋鸡舍外排风口处安装有喷淋管道,定时进行喷淋除臭,检查时正在喷淋除臭剂。大约每18个月出栏一批种鸡、蛋鸡,在进下一批鸡之前对鸡舍进行清理洗涤,每个鸡舍清洗用水约6-7立方米,鸡舍外配有沉淀池对鸡舍清洗水进行收集,沉淀池均做了防雨、防渗措施,收集后废水用吸污车转运用于农业种植浇灌,每天养殖产生的鸡粪经刮粪机收集后直接用传输带进行装车,存放在一个鸡粪收集池内,外运至广西大发雁庄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调查人员沿着厂区围墙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排流至甘棠江,闻到少许异味,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养殖项目周边废气做监督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养殖项目无组织排放未超过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

  1.灵川镇人民政府、灵川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桂林大发养殖有限公司联合监管,不定期对该养殖项目进行巡查,接到投诉严格调查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及时清运产生的鸡粪,减少异味产生,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灵川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有一定的问题的环节如鸡舍清洗用水转运工作等制定整改措施,目前企业已完善鸡舍清理用水转运台账记录。

  投诉人反映灵川县海洋乡尧乐村瑶乐大队山上水源地建风力发电厂,村民不同意,本来乡里水源紧缺,会造成水源枯竭,破坏水源植被,担心重金属污染。希望能换一个地方修建风力发电厂。

  1.举报件反映的项目为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建址位于灵川县海洋乡境内,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局、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等相关审批。项目于2022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其中2#、3#、5#号风机没有施工,其它风机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2022年12月并网发电。涉及群众举报内容主要为5#号机位,因进入到该机位的运输线路涉及尧乐村委水源林,群众觉得会影响水源和农田灌溉,写联名信举报,导致了5#号机位项目搁置。

  2.举报件反映的横穿水源路线年项目设计开挖路线米左右的运输通道涉及违法使用林地,县林业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业主已于2023年7月缴纳了罚款。目前该路线已由之前的山脊线左侧(属尧乐界)修改为山脊线右侧(属滨洞界),批复建设的临时道路涉及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两村的村民都支持绿色能源建设,未涉及尧乐村范围。

  3.项目改线后已完成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产等前期支持性文件的批复,鸟类影响评价已批复,项目使用林地报告县林业局已上报市林业局。目前正在开展征地工作,暂未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在变更路线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基本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文明、依法施工。

  投诉人反映灵川县海洋乡尧乐村瑶乐大队山上建风力发电厂,整个村的水源都是从山上来,觉得会影响水的储存量,希望环一个地方修建风力发电厂。

  1.举报件反映的项目为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建址位于灵川县海洋乡境内,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局、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等相关审批。项目于2022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其中2#、3#、5#号风机没有施工,其它风机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2022年12月并网发电。涉及群众举报内容主要为5#号机位,因进入到该机位的运输线路涉及尧乐村委水源林,群众觉得会影响水源和农田灌溉,写联名信举报,导致了5#号机位项目搁置。

  2.举报件反映的横穿水源路线年项目设计开挖路线米左右的运输通道涉及违法使用林地,县林业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业主已于2023年7月缴纳了罚款。目前该路线已由之前的山脊线左侧(属尧乐界)修改为山脊线右侧(属滨洞界),批复建设的临时道路涉及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两村的村民都支持绿色能源建设,未涉及尧乐村范围。

  3.项目改线后已完成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产等前期支持性文件的批复,鸟类影响评价已批复,项目使用林地报告县林业局已上报市林业局。目前正在开展征地工作,暂未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在变更路线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基本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文明、依法施工。

  投诉人反映全州县高速公路出口两公里处,大概有10多个烧青砖青瓦的窑,冒出浓烟,影响空气环境。

  举报件反映的烧青砖青瓦的窑集中分布于凤凰镇畔毗村委金潭村周边,共计13个窑。生产原料粘土,生产产品为青砖和瓦,主要生产设备为土窑,燃料为木柴,采用土窑焙烧工艺,13个窑均缺乏有关部门手续和配套环保设施。近年来,凤凰镇党委、政府于多次对该区域的传统砖瓦窑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限期完善有关部门手续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由于其规模小,投资低,采用传统生产的基本工艺,简单便捷,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没办法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经调查13个窑口均存在断断续续生产情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放浓烟现象。

  由全州县凤凰镇人民政府责令以上小瓦窑业主在2023年11月20日前自行关闭。逾期未自行关闭的,由凤凰镇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阳朔县阳朔镇骥马村委后面有个养殖约10~20头猪的养猪厂散发出臭味,影响居民生活,而且废水未经过处理随意排放到灌溉沟渠里,污染水。

  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厂位于阳朔县阳朔镇骥马村委后的潘x继住宅旁,养殖户为潘x继,属于个人养殖。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60㎡,目前存栏量为生猪20头,建有一个沼气池,用于养殖污水的处理,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村中污水管道,进入村中污水处理站,调查当天未发现现场有污水外溢或随意排放的情况,猪粪清运至自家果园用作肥料,调查当天现场有一定的臭味产生。

  阳朔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对被投诉人进行了口头教育,要求被投诉人做好猪栏日常卫生清洁工作,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猪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猪粪做到日产日清等措施,减轻异味的产生。督促该被投诉人进行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骥马村委干部不定期回访,缓解养殖户与周边群众矛盾。

  投诉人反映灵川县海洋乡尧乐村瑶乐大队山上水源地建风力发电厂无审批文件,准备重启项目,村民坚决不同意,担心影响水源,破坏森林环境。

  1.举报件反映的项目为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建址位于灵川县海洋乡境内,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局、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等相关审批。项目于2022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其中2#、3#、5#号风机没有施工,其它风机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2022年12月并网发电。涉及群众举报内容主要为5#号机位,因进入到该机位的运输线路涉及尧乐村委水源林,群众觉得会影响水源和农田灌溉,写联名信举报,导致了5#号机位项目搁置。

  2.举报件反映的横穿水源路线年项目设计开挖路线米左右的运输通道涉及违法使用林地,县林业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业主已于2023年7月缴纳了罚款。目前该路线已由之前的山脊线左侧(属尧乐界)修改为山脊线右侧(属滨洞界),批复建设的临时道路涉及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两村的村民都支持绿色能源建设,未涉及尧乐村范围。

  3.项目改线后已完成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产等前期支持性文件的批复,鸟类影响评价已批复,项目使用林地报告县林业局已上报市林业局。目前正在开展征地工作,暂未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在变更路线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基本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开挖路线.海洋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文明、依法施工。

  桂林市叠彩区九河乡营正村的垃圾站,拨打过12345热线投诉无果,在进出的主干道上垃圾溢出散发臭味,作业的垃圾车产生的噪音很吵。

  1.举报件反映的九河乡营正村的垃圾站实为大河乡蒙正村垃圾站,位于蒙正村村委入村道路旁,于2012年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因垃圾量增多经过扩建形成,现由蒙正村村委管理。垃圾站投入时周边没有民房,后有村民在旁边的地建民房一栋,现有外来租户在此民房居住,根据现场调查确对该栋房屋居住人员造成影响,其他村民住房较远影响不大。村内垃圾运输由村委安排专人负责运到村委垃圾站,由叠彩区环卫站及时将村委垃圾站的垃圾用全封闭垃圾清运车清运到甲山垃圾中转站。

  2.经调查了解,关于垃圾溢出产生臭味的问题是主要是环卫站清理不及时,清理后未进行及时做除臭处理。叠彩环卫站每日6-7点之间把上一天的垃圾清运到甲山垃圾中转站,7点后村委负责清运垃圾的工作人员陆续运垃圾到该垃圾站,9点左右垃圾站点堆放过三分之二,有必要进行第二次清理。经调查了解,环卫站的垃圾车作业时间时发出的声音对旁边居民造成影响。

  1.叠彩区人民政府督促叠彩环卫站用消毒除臭药品做好除臭处理并及时做好第二次垃圾清运。

  2.大河乡蒙正村委协调叠彩环卫站垃圾作业车第一次作业时间后延半小时,即6:30-7:30之间完成。

  投诉人反映平乐县的麻纺厂内有个桂林阳桥豆腐乳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水未处理就排入水沟,进入外环境。

  1.举报件反映麻纺厂内有个桂林阳桥豆腐乳厂,经对麻纺厂内开展现场调查,未发现有豆腐乳厂及相关排水企业。经调查举报件反映的地址与实际经营的地址不符,桂林阳桥腐乳厂实际经营地址为平乐县平乐镇马渭村委桥头街64号野牛公司蚊香二车间叁栋一楼,面积约900平方米;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产生废水环节是从豆浆压制成豆腐过程中产生废水。正常生产期间,每天定量制作原料约200斤大豆,每天产生废水约2吨,腐乳厂内设有废水收集池,废水进入收集池统一收集,后用水泵抽到企业自购废水回收车上,运给农户浇灌果树。

  2.现场调查了解,该腐乳厂有5名工人,负责这个的人说,近半年来因订单量不大,属于断续生产状态,是以订单安排生产。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查看腐乳厂外周围排水沟属于干涸状态,腐乳厂所在地属于野牛公司内最低洼处,查看该区域末端排水口,无废水外排。

  1.平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豆腐乳厂日常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做到资源化利用。

  2.平乐生态环境局对豆腐乳厂开展进一步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问题行为依法处理。

  投诉人反映临桂区彰泰红旁两江大道的环城水系,水体发黑发臭,晚上味道格外的大,希望督导组调查一下。

  彰泰红小区周边的三元路污水管道由于管材技术标准低,出现破损渗漏,污水溢流,排入水系,使水系遭受污染。同时,彰泰红周边水系尚未形成上游补水,自然流量少,水质较差。

  1.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水网专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快“管、网、厂、河、湖”一体化生态修复及湖塘水系中期补水工程建设,对湖塘水系进行补水,提升环城水系质量。

  2.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全方面开展新区市政管网普查及修复。针对彰泰红西边水系污染问题已组织检验测试单位对周边污水管道进行了多次排查,找出了污水溢流的原因,并制定了初步的修复治理方案,待完善设计的具体方案后,将落实实施工程单位以抢险模式开展修复治理工作,解决污水溢流污染水系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临桂区茶洞镇三何村委的船塘水电站、橙桥水电站,相关手续不齐全,拦截河水,导致下游断流,下游河里的鱼因为缺水都死了,破坏生态环境。

  经核查,临桂区茶洞镇三合村有三个水电站,分别是临桂区三合水电站、永福县龙江乡里旺水电站和麻山保合水电站。

  1.临桂区三合水电站位于临桂区茶洞镇三合村委境内,电站厂房距离临桂区茶洞镇政府12千米,总装机容量950KW,2004年7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建成发电,电站办有立项批复、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手续。

  该水电站拦水坝高3.7米,长26米,设有生态泄水闸,并安装了在线流量监控设备,满足下泄生态流量。电站发电是对河流的部分水源进行截流,发电后再流入河道,水电站项目经过设计院专业评估,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水电站取水影响河段范围内无灌溉面积,且已当地村民达成了相关补偿协议。由于现正处秋冬干旱缺水季节,降雨量偏少,整条河流水量小,因此被截流河水的河段水偏少,有部分河床上鹅卵石,但没有断流现象。

  2.永福县龙江乡里旺水电站装机2台700KW,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建成发电,电站厂房位于永福县龙江乡西河村,拦水坝位于临桂区茶洞镇三合村。电站办有立项批复、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手续。水电站拦水坝高15米,长35米,设有生态泄水闸,并安装了在线流量监控设备,满足下泄生态流量。水电站正常运营情况下,不会对当地河流造成新的破坏,由于当前上游干旱来水量偏少,该电站自10月初以来已停止发电,所有上游来水已全部下泄。

  3.麻山保合电站,该电站装机2台400kw,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建成发电,电站厂房、拦水坝均在临桂区茶洞乡境内,电站厂房距离临桂区茶洞乡政府10.26千米,电站办有立项批复、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手续。

  水电站拦水坝高4米,长15米,设有生态泄水闸,并安装了在线流量监控设备,满足下泄生态流量。水电站正常运营情况下,不会对当地河流造成新的破坏,由于当前上游干旱来水量偏少,该电站自10月初以来已停止发电,所有上游来水已全部下泄。

  4.群众反映电站拦断水源,影响下游灌溉,给环境能够造成破坏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现正处秋冬干旱缺水季节,降雨量偏少天气问题导致的,与水电站运行无直接关系。

  桂林市水利部门加强对小水电站的行业监督工作。逐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管,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督促小水电站业主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确保下游的生态用水。

  投诉人反映恭城县县城天和商业区云瑶养生会所前面有个露天垃圾场,散发臭味,垃圾乱丢,垃圾堆流出的污水溢流到人行道,影响环境卫生。

  举报件反映的位置实为恭城天和超市和世纪鑫城酒店及商铺的垃圾投放点,垃圾桶周边存在垃圾散落地面未及时清洗整理情况,垃圾桶周边存在油污未及时清理的痕迹,无污水外溢至人行道现象。

  2.恭城县住建局要求世纪鑫城酒店立即对垃圾桶周边的垃圾进行清理并保持日常干净整洁。

  3.恭城县住建局要求世纪鑫城酒店定期清洗垃圾桶周边地面并保持无污水外溢 。

  投诉人反映恭城县县城天和商业区巴陵亿口香饭店营业时播放音乐声音太大,严重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巴陵亿口香饭店位于恭城镇文武路粤华世纪鑫城11栋1层01、23号商铺,全称恭城县恭城镇巴陵亿口香餐饮店,已办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是“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有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材料齐全,营业时间为17:00-02:00。

  2.该餐饮店装有音响设备,但现场检查时没有播放音乐,经向周边群众咨询,该店有时存在播放音乐声音过大情况。

  恭城县公安局加强对此区域的巡逻,若发现音乐声音较大可能扰民的情况,责成店主降低音乐音量,不听劝阻的,由恭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其开展噪声监测,视监测结果情况,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店进行处罚。

  投诉人反映灵川县灵西路的新疆羊肉烧烤店每天晚上6点开始营业,油烟呛人,晚上三、四点还有人喝酒、猜码,经常半夜砍骨头,吵的睡不着觉。

  1.信访举报中的新疆羊肉烧烤店位于灵川县灵西路玻璃厂东侧“灵西市场”B幢1层21号门面,店铺名称为新疆皇家美味烧烤王,营业范围: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办有小餐饮登记证,于2023年6月开始营业。

  2.经调查,该店铺面积较小,店铺内摆设了烧烤炉架及柜子,存在将座椅摆到路面占道经营的行为。店铺所在楼栋属商住混居楼,该楼栋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烧烤店业主计划安装一条烟管到楼顶,但是业主不同意其在外墙架设烟道。

  3.现场调查时该餐饮店正常营业,店面有一台烧烤车,烧烤车配有油烟净化器,有6个电场处理器,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烧烤车收集的烟较多,经处理后基本无烟,烧烤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约2米的7字形烟道排向自家店面门口。就噪声扰民问题,县甘棠出所民警多次到新疆美味烧烤王规劝经营店主及食客,后续民警多次实地到场未听到大声猜码、吵闹的情况。

  1.10月20日,灵川县城管局对店铺占道经营、乱堆放等行为下发处罚决定书。

  2.灵川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灵川镇、灵川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力度,接到相关投诉或发现店铺噪声扰民、占道经营、未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情形及时做处理。